关于清明节、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、系、重点科研机构、直属单位,机关各部、处、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清明节、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
一、清明节
4月2日(星期日)至4日(清明节、星期二)放假,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。
4月2日(星期日)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照常进行;4月3 日(星期一)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调至4月1日(星期六)进行,原4月1日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停上4月4日(星期二) 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停上。
二、劳动节
4月29日(星期六)至5月1日(劳动节、星期一)放假。4月29日(星期六)、4月30日(星期日)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照常进行,5月1日(星期一)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停上。
三、端午节
5月28日(星期日)至30日(端午节、星期二)放假,5月27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。
5月28日(星期日)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照常进行5月 29日(星期一)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调至5月27日(星期六) 进行,原5月27日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停上5月30日(星 期二)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停上。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。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,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,彻底清查安全隐患,随时掌握安全动态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 报告并妥善处置(党政办公室:63602184:保卫与校园管理处 63600110),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特此通知。
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
2017年3月15日
编辑时间:2017-03-15